國際體操聯合會在官方網站上宣布對中國裁判邵斌的一審裁定,對邵斌廣州亞運會擅自“改動比賽分數行為”的指控成立,邵斌的裁判級別被降為第四級,邵斌還被判承擔7200元瑞士法郎的訴訟費。邵斌可以于9月9日之前提出上訴。
根據國際體操聯合會的規則,體操裁判員分為四個等級。第一級是最高水平的裁判,在國際體聯正式比賽上可以擔任裁判組的裁判長和專家;第二級可在正式大賽上擔任D組裁判;第三級在正式大賽上可以擔任E裁判,在其他比賽中擔任D組裁判;第四級可在其他比賽中擔任E組裁判。邵斌原先是國際二級裁判員,這個處罰等于是將邵斌從高級別的國際裁判降到最低一級。
2010年廣州亞運會男子自由體操決賽中,擔任裁判的邵斌在沒有通知完成分裁判長或是評審委員會的情況下,擅自改動了中國選手張成龍的完成分數,使得張成龍得分追平韓國選手金洙眠,并列獲得冠軍。
今年一月,廣州亞運會上任高級裁判組組長、羅馬尼亞人斯托伊卡向國際體聯遞交的比賽報告指控邵斌:“在男子自由體操單項決賽中,來自中國的D1裁判邵斌在E組裁判的打分結果已經送到主記分臺后,在未經任何人允許、違反所有規則的情況下,在分數公布的前一剎那修改了一個E分。他并沒有經過該名E組裁判或是高級裁判組的允許。”
在接到斯托伊卡的指控后,國際體操聯合會組織紀律委員會于4月27日對邵斌和斯托伊卡進行了聽證會。今天公布的處罰,就是聽證會之后做出的裁定,顯然國際體操聯合會認定邵斌是故意修改E分,以幫助張成龍奪冠。
按照規定,邵斌有權利于國際體操聯合會一審裁定公布21天內上訴。但耐人尋味的是,這個一審裁定是國際體操聯合會8月19日就得出的,但今天才在官網上公布,這意味著邵斌必須于9月9日之前提出上訴。